【问题】
房产企业支付拆迁补偿费怎么样税前扣除?
【答案】
(1)房产开发企业中的通常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产项目(选择浅易计税办法的房产老项目除外),在获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成本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成本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获得拆迁补偿成本凭证等可以证明拆迁补偿成本真实性的材料。财税〔2016〕140号
(2)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房产开发企业应当以拆迁补偿协议、签收单据及被拆迁单位或个人的有关详细资料作为其税前扣除的凭证,主要有:拆迁补偿合同或协议;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拆迁人签收拆迁款的拆迁收据;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的银行单据;其他有关资料。
(3)房产开发企业直接与被动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拆迁(回迁)合同,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供支付凭证及拆迁补偿发票;被拆迁人是个人的,还需提供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证等。大地税通知(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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